本文为@记者郝成 原创,转载务必注明出处。
1.变成丧尸是一种什么体验?
丧尸药是什么?很多人只是听说过而已。但我17年前就知道,有一种药,可以把人变成丧尸。
所以17年前那个秋天,我浑身鲜血,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一路撞了几乎所有能接触到的东西,双臂都被擦破了,但完全不知道疼,甚至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一切。
当时我从医院出来,深感绝望。医生告诉我,神经性耳鸣是无法彻底治愈的,只能缓解,而且,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听音乐了。
于是我吃了医生给我的药——卡马西平。一路上都非常绝望,毫无知觉地变成了一个丧尸。几个小时后,我拎着砍刀去问医生——你TMD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药过敏慎用?!
那不久前,我刚花2300元买了索尼Walkman EX678 和很多打卡带,正在摇滚乐的天堂里爽着呢,有时,夜里睡着了,Bon Jovi 、 U2、Scorpions他们就为我唱一夜。
然后,没有随身听的时候,我耳朵里也开始有音乐了……爽歪了是吧?但你知道多个乐队同时演出,还串出白天公园里放一整天的“你是风儿我是啥”……这特么什么滋味?
这种耳鸣让人无法入睡,痛苦不堪。而卡马西平则彻底把我变成了僵尸。有那么几天,我经常面无表情地看着天空,想这辈子可怎么办。
那时我去大学玩了一个月,退学回来复读,因为在饭店和人抢座,就动刀,然后在大雪天里等着对方放学,追着用改锥捅对方,买砍刀给大家打群架……一年后,我在图书馆里翻遍心理学书籍,开始为这一切寻找答案。
但我绝不会将这些暴力,归咎于摇滚乐,绝不!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听少了,但我的耳朵已无法再听摇滚。
那几年,我去考艺校,跟着一群看上去很酷,但实际只是想低分上大学的渣渣们挤在地下室里——说他们是渣渣,因为我觉得自己很纯粹,我只是想在没法听太多的人生里,能够去唱——无论哪种方式的唱吧,拍个电影或者写个剧本也算。
不能听,但已经听了的东西,正在改变我。我感觉活生生的,充满了想法和希望,于是,我又一次从大学里退学(上了一个学期,实际好像是被开除了),理转文,去做我最梦想的职业——记者,现象中是可以去到很多地方,用文字唱出很多想法的。
那以后的很长时间,我把所有人分为两类:没听过摇滚乐的和听过的。没听过的,就是吃过卡马西平了,他们或多或少,有点像僵尸。
相比于神经性耳鸣,摇滚,才是我的绝症,不断让我想起,自己曾经多么活生生地期盼每一天的开始,而不是盼着结束。
2.我的英语究竟有多好?
我中考英语只有40多分,但三次高考,我的分数都高的吓人。据邻班的同学讲,我的英语老师跑到其他班说:“你们要是英语都像郝成那样,我就不用给你们上课了。”
英语老师会怒斥别的同学“close your bill !”,但我就算在她眼皮下玩闹,都不会说我一句,对,就是因为我英语好!虽然我根本不懂任何语法,彻底不懂。
但我知道每道题的答案是什么,因为我有语感,我知道那句话应该怎么讲,就像我是美国人或英国人一样。
这一切,都是摇滚乐所赐,我听的每首歌,我都会去看歌词,然后觉得卧槽,这词真他妈的好啊!以至于,,是吸毒后才写出来的。我背英语词典,只为能听懂摇滚乐里唱的究竟是什么。
所以,当我们的班歌确定为Smile. DK的 Butterfly 时,我对同学们和英语老师充满了鄙视。这种鄙视,还表现在我绝不写作业,绝不做模拟卷上,当英语老师开始讲答案,我才开始做,并且确保能比她快,直到最后的写作题。
三次高考,我的英语都是提前半小时交卷,捎带给各种同学传答案。上网,就去各个摇滚乐队的歌迷俱乐部和老外聊,虽然一再被说 Chinese ant ……
摇滚让我对世界充满了想象,觉得我艹,这个世界这么大,这么多摇滚乐队,这么多好玩的人,他们的想法太有趣了,我得挨个去看看!
英语好,只是一种工具,但听摇滚,是一种世界观,我觉得我有了这种世界观,就不会再丢失——那时我多年轻啊。
因为这种世界观,我拉着那个口谈禅是“没意思”、“真丢人”的同学和其他人,在大学军训结束前,去女生楼下练歌,被泼水(学姐们连袜子都泼出来了),但我们不觉得有什么好丢人的,大声去唱,有什么不对?
毕业前,那个同学告诉我,他看了我演的《等待戈多》,当我扮演的幸运儿改了台词在人群中狂奔大喊时,他说他哭了。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真的爱上了摇滚的人,活生生的,没有一点卡马西平!
曾经有那么一些人,认为听了摇滚乐,人就会变坏,我很想找狗去曰了他们的嘴,不管他们现在活着还是嗝屁了,我觉得我TMD变得不能更美好了——要不是我有神经性耳鸣,我会听不停!
当然,我很理解对摇滚的提防,源于哪里,一些是像我们现在反感掏粪男孩一样的,一些,则是担心摇滚里面那种独立、反叛带来的不稳。所有的僵尸,都希望稳稳的不是吗?
艹你妹的稳稳的幸福!只有死人才有这份幸福啊亲!但谁能保证不把你挖出来鞭尸、挫骨扬灰?
我一直以为,中国人应该是最需要、也最喜欢摇滚乐的。毕竟,历史上没有文艺复兴,现实中非神即鬼,生活中压力山大,从摇滚里寻找自由、真实、独立的人,释放真我寄托理想,应该是很大的需求。
但鬼知道红旗下的蛋能孵出什么来……
3.大鹏他妈的摇滚乐
总是套路得人心,《缝纫机乐队》也是套路,但这个套路常用常新,这一次,用了摇滚。坐在电影院里,都是和我年岁相当的人,各个偷偷摸着眼泪,怕被人看到似得。
出字幕,很多人低着头匆匆离去,是啊,外边冷风苦雨,不早点回都TM打不到车,都还要带孩子上班不是?让别的成年人看到自己泪流满面多难为情呢,虽然,你喜欢的那些乐队,总有一个出现在了电影里……
是啊,没有红旗下的蛋、没有红磡的魔岩三杰,太多能够标记中国摇滚乐的东西都没有,更别说充满“非法”成分的打卡带了……那你还哭个毛啊?
我旁边一个大老娘们儿,从66.6万那会儿就开始哭,是啊,家里怎么没被拆呢?老公怎么老不回家呢?咋就没挣到更多钱买几套房呢?
不是的,我想她没那么俗气,她哭的是那个曾经纯粹地爱过摇滚的自己,那个现在每天只能教孩子“粑粑的粑粑是爷爷”的自己,那个曾经一度有过那么纯粹理想、美好的自己。
你看,《缝纫机乐队》里,那个鼓手手上纹着大鹏妈妈的名字,大鹏的妈妈是一脚一脚踩着缝纫机让大鹏去上艺校的——艹,虽然这也很俗,但总是还美好的对吧,也是比较够摇滚的吧?
那个老到已经开始带孙子的爷爷,那个还在上小学的女孩,一老一少,像极了摇滚的精神——谁TMD说摇滚是年轻人的,摇滚就是一种跨越老少的念想不是么?听摇滚的,根本就没有老少之分,但摇滚本身,是有老人的深沉也有儿童的纯真的。
然后反观现实呢?那些曾经那么热爱摇滚的人,正在远离梦想。我做记者以来,最摇滚的一次,就是面对一个喋喋不休的官员,盯着他眼睛问了一句“你究竟有几个女人?”然后丫的就像被激活了的僵尸,呆了一下瞬间炸锅!艹TM的!好玩极了!
但更多时候,我琢磨着还有多少没发的稿子再改改发了,能换多少稿费,等于北京多少平方厘米……想着老婆孩子还能不能再让出去旅游一次,,多一些更美好的体验,让老婆在朋友圈里多发几个能够炫耀的景点……
这时候你要跟我聊摇滚,问我还想不想去唱什么,我艹,我能一耳光扇死你,别TMD耽误我写稿子!但你也要相信,到了夜里,我会默默流着泪,给你回一条微信:兄弟,要不,改天我们去KTV嚎一嗓子?
KTV是娱乐,摇滚是表达,这是我的理解,就像我写稿子是工作,写自媒体是表达,写作业和写诗,差别真的很大……
只是,有时候装孙子装的久了,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孙子了。说起摇滚,也变得怯生生的,好像这玩意儿并不属于我,好像我真的是个再没听过摇滚的神经性耳鸣患者……
这!才是我最生气的!所以说,我觉得《缝纫机乐队》够好了,再好,再用心一点,我就TMD要去组一支摇滚乐队,唱到地老天荒去了……让人想想就好,。
晚安,让我们停止摇滚,稳稳躺下,在中国梦里歌唱祖国歌唱党。读者里的有钱人,掐住下图打赏,好让我再去看一遍,假装不哭或者嚎啕大哭。
如果无法言说,请看我眼神。@记者郝成 微信号:jizhehao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