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18:28:21
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 考拉的书袋 !
01
音乐是一种奇妙的存在。
如果非要对音乐追根溯源,我想应该是自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吧。有了喜怒哀乐的人生,就需要寻找一种表达情绪的方式,音乐因此应运而生。
在我国的上古神话中,创世女神女娲化生万物,抟土造人,因此才有了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想来在女娲造人之初,还未形成统一的语言,彼此交流或许还存在一定的障碍,那么索性就唱歌好了,喜欢你我就唱,不喜欢你我也唱,开心了唱,不开心了也要唱。一切都是坦坦荡荡的,不伪装,率真而随性。
后来语言出现了,文字也出现了,音乐也就真正地成为音乐了。
相传到了周代,朝廷设有采诗之官,也就是说在周朝,音乐已经成为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朝廷居然还安排专人四处采风。
每年春天,采诗官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歌谣,交给太师(朝廷负责音乐之官)谱曲,再演唱给周天子听。周天子把采集上来的这些诗歌作为施政的参考,因为这些广为传唱的歌曲,写尽了普通民众生活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
后来这些精心挑选出来的歌曲就汇集成了中国古代最早的歌曲集《诗经》,当然这少不了孔子的功劳。
可见在几千年前,音乐已经在中华民族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在那个物质无比贫瘠的年代,人们缺衣少食,同时还要面对各种大自然及疾病的威胁,生活无比的困顿和窘迫。可是那时的人呢,心思单纯,在辛勤的劳作之余,喜欢用歌唱来传情达意,那确实是一种很好的抒发情志的办法。
感谢《诗经》,给我们呈现出了一幅生机盎然,生动有趣,生气勃勃,生生不息的生活场景,那时的人们敢爱敢恨,自由自在地生活着,遵循心灵的召唤,忠于自己的内心。
如果隐去那个年代的其他背景,光这一点就已经让现代人艳羡。
可怜的现代人,伤心的时候只能默默低头,独自疗伤;开心的时候也不敢放声大笑,生怕惊扰了他人,引来诧异的眼光;想歌唱只能跑到歌厅里,和着一堆嘈杂的音乐而唱,味同嚼蜡;面对心中喜欢的人,明明心中万马奔腾,嘴上却说不出一个字,擦肩而过时又懊悔不已。压抑而含蓄,是当代中国人主流的情感特征。
当然最应该感谢的应是孔子孔圣人,他晚年修订了六经,而《诗》在六经里又排在了首位。对于孔子来说,音乐就像是空气,一刻也不能离开,尽管他一生颠沛流离,不得重用,可是他有音乐啊。
爱好音乐的孔圣人每天都要弹琴唱歌,这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哪怕是置身于荒郊野外也不忘放声歌唱。
让我们来想象那一幅场景:在春天的花团锦簇中,孔圣人坐在一棵曼妙的丁香树下,弹琴并歌唱。春天柔和的风带来了阵阵的花香,地上一片落英缤纷,山谷里低旋着闻声而来的鸟儿,也许还有传说中的凤凰绕着圣人盘旋,且低声吟唱。
想想这画面,心都要醉掉了。
音乐的魅力可见一斑。
02
我总是很遗憾自己从小没有学音乐的机会。
每次参加完音乐会,我的心灵总是会陶醉在那美妙的韵律中无可自拔,但是也总是会勾起我内心的忧伤,我是多么的希望站在台上的那一位唱出美妙的歌声的就是我自己啊。
年少时最初的音乐启蒙来自于家里多年前的那一台录音机,机身上有很多的开关和按钮,长度将近一米,我一个人都挪不动它。那是我们家除了电视机之外的另外一件电器。
其实说是录音机并不完全,因为它兼具了收音机的功能。父亲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先把新闻频道打开,国家大事地方小事都可以从这台录音机获悉,周末的早晨我经常是被这台录音机唤醒的。
除了新闻之外,父亲最喜欢的就是播放老家桂林的地方戏桂剧。收音机旁整整齐齐摆放着很多桂剧的磁带,那是父亲从老家带回来的,不知道来来回回听了多少遍。其中很多的曲目我都已经可以背出来了,可是父亲还是百听不腻。
当然,除了家乡戏以外,父亲最爱的当属邓丽君的歌了。
当时,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弥漫在中国的大街小巷大江南北。她那娇柔的嗓音,如花的笑容,抚慰了多少人的心。儿时的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我一直觉得自己脸庞太大,很羡慕瓜子脸的人。后来邓丽君的照片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我内心释然了,原来圆圆的脸也会如此动人美丽。
在父亲的熏陶下,我几乎学会了所有邓丽君的歌曲,记住了每一首歌的歌词,也在每首缠绵哀怨的歌曲里注入了自己少女的情感,那也是我最初的音乐启蒙。
两位哥哥很喜欢音乐,大哥喜欢孟庭苇,二哥喜欢童安格,而我那时候最喜欢的是齐秦。在那个平静又喧闹的小镇上,没有音乐厅,古典音乐和交响乐更是我们无法企及的世界,只有各种流行歌曲在家里此起彼伏,一家人各自从自己喜欢的歌声里寻得心灵上的安慰。
当时大陆的流行歌曲还不甚发达,港台流行歌曲和影视歌星风靡大陆,尤其是在两广,粤语歌曲也很有市场。
两个哥哥都长的又高又帅,据说在上学的时候二哥就被称为学校里的“童安格”,歌声动听富有磁性。当时小镇上最流行也最易获得的乐器就是吉他,大哥吉他谈的很好,他坐在椅子上弹琴唱歌的场景我至今难忘。
后来两个哥哥分别去工作和外地上学了,在那个内心孤单又羞怯的高中时代,我都是在学校住宿。在无数个难眠的夜晚,陪伴着我的只有流行音乐。
当时小镇上已经出现了随身听,那是一种小型的录音机,可以随身携带。随身听成为了家庭经济比较富裕的同学的标配,但是我买不起,于是我就偶尔厚着脸皮借来同学的随身听,买上几节小电池,从宿舍熄灯就开始听,整个晚上耳朵里都塞着耳机,音乐一直循环播放,直至东方泛白,直至电池完全耗光,过了一晚上音乐的瘾。
如果没有音乐,那段时光该是多么的寂寞。
03
音乐给我带来的太多太多,不仅陪伴我渡过了无数难熬的时光,还给我以文学与艺术的滋养。
大二那年,我鼓足勇气参加了校园歌手大赛,那是台湾歌手方季惟的一首《爱情的故事》,歌曲充满了忧伤和怨犹,很契合当时青春期的心境。
记得那天穿的黑丝绒裙子是借的上铺女孩的,土黄色的皮鞋也是借来的,只有那件黑色的毛衣和心情是自己的。
大学毕业那年做毕业论文的时候,我的选题就是流行音乐对当代青年的影响。论文答辩时,一向害羞内向的我对着三位老师侃侃而谈流行音乐在我成长历程中的影响,可见我对流行歌曲可谓情深意长。
幸运的是,这些年来音乐总是如影随形,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如今每次去音乐厅看演出,美妙的歌声和着恢弘庞大的交响乐扑面而来,整个人都被音乐包围住,我瞬时忘掉了尘世中的纷扰,肆意地让自己在音乐中沉沦,再沉沦……
那样的时刻让人无限回味,真的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觉。
我曾经以为,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创造,但是,也许我错了。因为文字是有国界,有地域的界限的。
可是音乐,音乐却可以跨越性别,跨越种族,跨越国家,甚至跨越星球。音乐家是有国界的,而且必须有国界,但是一旦音乐被创作出来,其影响力则会超越他本人,超越国界。
每次看着站在舞台上的音乐家们,我就会浮想联翩。台下的观众看到的是音乐家们微笑的面容,投入的歌唱和演奏,可是他们也是普通人,会有头疼脑热肚子痛,会遇到各种不良情绪的困扰,也会有欲望以及欲望无法满足的痛苦。
但是一旦他们身着演出服站在华丽的舞台上,当灯光次第亮起,当旋律款款而来,音乐就是最好的治愈伤痛的良药,暂且可以将灯光黯淡之后的惨淡现实抛诸脑后。
这应该就是音乐之于音乐家的意义,于观众或者听众的意义,也就是音乐的魅力罢。
亲爱的你,如果喜欢树袋熊的文章,请帮忙传播扩散,也可以扫码加关注,有很多美好的文章在等待着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