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1 22:13:04
一、比赛主题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传统戏曲精髓
二、比赛时间
2018年6月14日至15日
三、比赛地点
玉溪市文化馆月光综合演艺厅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二)承办单位
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滇剧院、市花灯剧院。
(三)协办单位
各县(区)文化馆
五、参赛要求
(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新人。
(二)展现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情况,注重传统戏曲的艺术风格,又有适度艺术加工、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
(三)各县(区)参赛队伍须有传统唱段参赛,滇剧、花灯各不少于1段表演唱段。
(四)舞美、服装道具保持本剧种的传统特色和审美情趣。
六、比赛形式
(一)滇剧
1.传统滇剧选段或选用当地民间流传滇剧段落,整理、提炼、改编的,需具备地域特色又不失滇剧特色。
2.演唱形式:个人表演唱(鼓励彩唱)。
3.节目伴奏:乐队伴奏。
4.演唱时间:每段不超过6分钟。
5.自备乐谱20份。
(二)花灯
1.演唱范围:传统花灯戏选段或选用当地民间流传花灯歌曲,整理、提炼、改编的,需具备地域特色又不失花灯戏特色。
2.演唱形式:个人表演唱(鼓励彩唱)。
3.节目伴奏:乐队伴奏。
4.演唱时间:每段不超过6分钟。
5.自备乐谱20份。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3名。其中:花灯、滇剧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赛程安排及相关事项
(一)由各县(区)文化馆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文化站、街道、学校、企业等机构及50岁以下演唱爱好者报名参加,并于5月前在本县(区)内完成初赛工作。
(二)复赛人员名额分配:
1.参赛选手,共58人。其中红塔区花灯、滇剧参赛选手各5人;其它县(区)花灯、滇剧参赛选手各3人。
2.各县领队1人,共9人,由各县(区)文化馆负责安排。
(三)各县(区)文化馆负责组织参赛选手前往玉溪参赛,并承担参赛队员往返交通费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四)其他州参赛者,请统一到玉溪市文化馆文艺部报名,参赛期间费用自理。
(五)市花灯剧院、滇剧院,歌舞团、文化工作队演员及上届一等奖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六)未进入决赛者,观摩期间费用自理。
(七)请各县(区)文化馆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九、参赛费用
(一)参赛期间各县(区)参赛队员食宿及伴奏乐队、演唱场地等费用由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滇剧院、玉溪市花灯剧院共同承担。
(二)各队往返车旅费及舞美经费由各县(区)承担。
请各县(区)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于6月5日前将参赛节目的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玉溪市文化馆文艺部[ 其中: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参赛时交玉溪市文化馆文艺部(含乐谱)] 。
联系人:李晓春
联系电话:2056262、13988462566
地 址:玉溪市东风中路126-2号玉溪市文化馆 文艺部
电子邮箱:1250443057@ qq.com
参赛选手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