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00:16: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同时也为了充分展示茶乡精神文明建设风貌,发现和培养音乐舞蹈人才,繁荣音乐舞蹈创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文艺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决定举办第八届安溪县音乐舞蹈节——“飘香的歌”器乐创作比赛。
在本县工作、生活或安溪籍在外就读、就业的创作者、表演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
(一)作品要求
1.必选曲目:《飘香》(详见文后图)。各参赛对象将该曲以器乐独奏(合奏)等形式进行改编创作或演奏,器乐种类不限;
2.自选曲目:《飘香的歌》(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共40首)中任选一曲,该歌曲集参见“安溪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参赛者将所选曲目进行改编创作或演奏,器乐种类不限。
(二)报送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
(三)报送方式
将报名表与作品的演奏实况录像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安溪县文化馆519综合办公室(三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或者将报名表及演奏实况录像(MP4或者AVI、MOV格式的视频文件)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邮箱:axwhg357@163.com。
联系电话:0595-23232357
(四)比赛方式
1.初赛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参赛节目进行初评,并于8月10日前公布入围选拔赛的单位及个人。
2.复赛
凡入围复赛的单位或个人需依次进行现场演奏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其中,改编创作的作品需提供纸质谱稿三份,于赛前提交组委会。
地点:县三馆一楼演出厅
3.决赛
由县文化馆、县音乐舞蹈家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参赛者现场演奏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专家评委集中观看现场表演,并进行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地点:县影剧院
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届时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有机会受邀参加全县“飘香的歌”文艺汇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