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地方新政盘点:13个省市“千呼万唤始出来”,18个省市区“犹抱琵琶半遮面”

2023-05-25 17:04:50

作者|法教观察

来源|法教观察(ID:fayankanjiaoyu)


2017年刚刚过去,但这一年对于民办教育行业来讲,注定是刻骨铭心、跌宕起伏的一年。


2017年1月,在《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通过后,,全面部署了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这一系列立法举措(简称“1+3”法律文件或新法),将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引入了一个更加法制化的轨道。


在这场民办教育大变更的背景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抓紧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尤其是自2017年9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实施意见》之后,地方性新政的落地热潮开始正式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


据悉,在省级层面,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直辖市先后发布了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或征求意见稿,如辽宁、安徽、甘肃、河北、上海等。在市级层面,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城市如河南省平顶山市、四川省成都市等也发布了市级的配套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教委)


综上,截至发稿日期,在国内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中,已有约40%的省级行政区域率先实现了新法配套实施细则的政策落地(包括征求意见稿或代拟稿),但仍有近60%的省级行政区域还未出台相关的落地政策。因此,在这新旧交替之际,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全国各地关于民办教育分类改革政策落地情况的最新“战报”,期盼在新的一年里各地民办教育事业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高能预警,下文表格中的红色字体为2017年尚未实现地方民办教育新法配套实施细则落地(包括市级政策先行落地)的省级行政区域(蓝色字体为政策已落地省/直辖市)。如果您“不幸”上榜,请稍安勿躁,小编相信您在新的一年里一定能厚积薄发,后来居上。


2017年地方政策已落地省市(13)

省/直辖市

落地时间

政策落地情况

河北

2017/6/23

省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改稿,仍在内部讨论阶段),设置了5年过渡期(截至2022年9月1日前全部实现分类管理)。

吉林

约2017/7

省级:《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网传版本,仍在内部讨论阶段),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并在“退出机制”“用地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完善。

湖南

约2017/7

省级:《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网传版本,仍在内部讨论阶段),规定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可设立10年以上的 过渡期

河南

2017/7/24

省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教政法〔2017〕641号)

市级:《平顶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

2017/9/30

省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48号),并未设置具体过渡期。

安徽

2017/10/17

省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27号),放宽民办教育办学准入条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陕西

2017/10/18

省级:《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

2017/11/1

省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市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意见》(温教民〔2017〕95号)

甘肃

2017/11/8

省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85号),提出统筹教育、登记、财政、土地、收费等相关政策。

省级:关于征求《甘肃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意见的函(2017年9月17日)

天津

2017/11/20

省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36号),提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云南

2017/12/18

省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1号),围绕省内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

市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法规允许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湖北

2017/12/20

省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实行分类管理,给予1-3年的过渡期。

市级:《武汉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武汉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武汉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及中职学校设置管理标准。(2017年10月31日)

上海

2017/12/26-2017/12/29

省级:2017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

省级: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简称“一标准两办法”),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2017年地方政策尚未落地的省级行政区域(18)

直辖市(2):北京、重庆

自治区(5):内蒙古、西藏、广西壮族、宁夏回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省份(11):四川、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贵州、青海


(来源:网络)


2017年全国各地关于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政策落地最新“战报”已出。


新年伊始,小编衷心希望这份满怀着善意与祝福的名单能够在2018年为各省市地方的民办教育事业带来更多的好运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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