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少读者只看了标题,还未阅读内容,就已经会否认标题上所指的说法。但也有一些读者,一直以来都认为电子音乐就是纯音乐的一种衍生。你无法直接查询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无论在任何搜索引擎上。你也很难为这个争议得出结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是与非。
需要知道的是,这篇文章说的电子音乐,是真正的Electronic Music。它不一定只是被Pop Music和Electro Music严重影响的EDM,也不是其它加入了人声的电子音乐子类型。如果站在历史角度,它是否与纯音乐之间有从属关系,这是另一个讨论不完的话题。
纯音乐,英文称Instrumental Music。我们无法查询到Instrumental Music的历史和来源年份。有消息称15XX年,Instrumental Music就已经存在。所以,你完全可以说Instrumental Music是拥有数百年历史的一种说法和造诣,肯定比电子音乐诞生更早。
溯本求源的话,电子音乐诞生于1896。虽然已经十分前卫,但比起纯音乐可能诞生于15XX年来说,依然只是“晚辈”。本着先来后到的关系,如果电子音乐和纯音乐之间一定要确认从属关系,也只会是“晚诞生”的类型属于“早诞生”的类型。
回归电子音乐最原始的定义,就是以电子乐器、电子音色所创造出来的音乐。最早的电子音乐是彻底没有人声的、机械化的。大概到1940年左右,人们才尝试在电子音乐里加入人声。再到21世纪,法国人David Guetta才在美国搞出了EDM,至今存在定义的歧义。
所以最早的电子音乐,的的确确符合纯音乐的特征。换而言之,也就是最早的、纯粹的电子音乐,的的确确可以被列入纯音乐的一部分。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电子音乐已经远远超过了纯音乐的范围。没有人提出它一定要符合一开始无人声的条件。
在继续保证以电子音色为主的前提下,电子音乐产生了无数种与纯音乐大相径庭的可能性,与任何一种声乐进行结合,并产生了数之不尽的子类型,出现并被命名。这么说起来,电子音乐的范围越来越大,便只剩下一小部分仍旧符合纯音乐的标准。
如果你要说最早的电子音乐,还未分离出各种子类型的它,确切地吻合纯音乐的理念,我们觉得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更广义地考虑到电子音乐的现代可能性,将电子音乐归为纯音乐就有点儿太笼统、太断章取义、太以偏概全。
这也让我们更加明确一个观点——电子音乐很难被什么具体的概念所约束。再经过几个年头,它便很容易继续溢出原有的条条框框。一些新流派的电子音乐又与最早的Instrumental Electronic Music南辕北辙,甚至有点着重强调人声,反客为主。
每个人小时候可能都接触过8-Bit Music,它是当时最广为流传的电子音乐类型之一,且不属于舞曲,完全符合纯音乐的定义,又从头到尾电子化。这像是我们这代人的起点。那么在未来,音乐会变成什么样,人类不得而知。文化在不同时期是矛盾的,但又理应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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