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全国群众文艺创作(音乐)培训班的通知

2020-09-25 01:46: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十三五”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的基层音乐创作。,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计划举办2018全国群众文艺创作(音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期培训班将在发掘和扶持基层优秀音乐创作人才目标指导下聚焦基层群文音乐创作,为基层创作人才提供专业培训,为优秀原创作品提供落地孵化平台,为基层音乐创作人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二、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新疆建设兵团的地市级及以下基层一线群众文化创作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三、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由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承办,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作品征集遴选阶段、集中培训辅导阶段、优秀作品推介孵化阶段。

(一)作品征集遴选阶段

1.征集要求

本次培训,坚持基于作品的方针。凡报名参加培训班的创作人员,均应提交近年来创作、未经转让版权的音乐(歌曲)原创作品,聚焦新时代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作品整体水准较好,有进一步修改、打磨、提高的基础。

2.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

3.作品投寄

请将应征作品电子版曲谱、作品小样及《2018全国群众文艺创作(音乐)培训班作品征集信息表》(见附件1)发送至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

作品征集邮箱:zhejiangyishu22@163.com

作品电子版曲谱要求:曲谱完整,五线谱、简谱均可;A4纸规格;JPG图片格式。

4.作品遴选

由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会同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浙江省文化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遴选。遴选结果作为学员参加培训的依据。在遴选过程中,承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著作权法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集中培训辅导阶段

1.培训时间

2.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且通过作品遴选的人员。参训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2人以内。

3.报到地点

杭州志成大酒店(杭州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联系电话:0571-86689888

4.培训地点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5.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将聘请专家教授及群文创作专家授课,授课内容包括音乐创作理论、创作技巧、实地采风、演出观摩、专题讨论等。培训期间,承办方还将安排导师对入选作品进行专门的评析与辅导。

6.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在浙江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以及与教学活动有关的观摩和出行由承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优秀作品推介孵化阶段

对于经过遴选的优秀原创作品,经征得作者同意,承办方将视情况提供以下孵化服务:

1.由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集结成册;

2.对孵化条件比较成熟的作品,由承办方推荐给相关省群艺馆、文化馆落地孵化。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将报名回执(附件2)及个人彩色照片电子版于5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

zhejiangyishu22@163.com

(二)请参训人员自持本通知(或通知复印件)于5月14日17:00前到杭州志成大酒店报到。

(三)此次培训需撰写1000字左右的培训小结于结业前上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

郑德彬:17764501344   黄智琦:0571-87150059

邮  箱:zhejiangyishu22@163.com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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