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A)30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4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4.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和声知识8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10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2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5.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考试范围: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仅限汉族音乐部分,中国音乐史仅限近现代音乐史部分,西方音乐史仅限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部分]。
6.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侧重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200分(侧重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7.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交响乐一个乐章或完整的管弦乐作品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作品两首(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8.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舞蹈表演1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④形体150分(软开度、力度等)。
9.管乐与乐队训练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300分[演奏打击乐、西洋管乐均可。打击乐:从小军鼓、定音鼓、木琴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中号、大号):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10.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1.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1分钟内技巧片段(乐曲、练习曲均可选取),自选乐曲两首(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技巧片段不得在自选的两首乐曲中选取)]。
12.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单排键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5.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竖琴: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不同时期或不同风格作品)。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阶练习曲一首,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8.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唱段,另一首为艺术歌曲(限美声、民族唱法);自备CD伴奏带]】;③舞蹈片段150分(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④语言100分(自备作品脱稿朗诵)。
19.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20.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演奏指定音阶、琶音(范围:两个八度以上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乐曲一首。 架子鼓:演奏小军鼓练习曲一首和架子鼓乐曲一首。 流行键盘: 演奏指定音阶、琶音(范围:两个八度以上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车尔尼299以上练习曲一首,现代流行风格乐曲一首(合成器、电钢、钢琴等键盘类乐器均可参加考试)。流行萨克斯管:演奏指定音阶、琶音(范围:两个八度以上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练习曲一首 ,现代流行风格乐曲一首[(高(bB)、中(bE)、次中(bB)、上低音(bE)、电萨克斯均可参加考试]。以上所有演奏风格不限,自带mp3格式U盘形式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自带;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1.流行音乐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流行弹唱400分【准备两首流行风格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两首曲目要求为:考生本人原创的流行歌曲或改编流行歌曲作品(改编须对原歌曲进行旋律改编、节奏改编或风格改编,其中任何一种形式改编均可)]】。
22.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爵士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爵士标准乐曲一首(风格不限,曲目参考《The real book》乐曲集)和布鲁斯风格曲目一首(布鲁斯风格曲目中必须含有即兴段落);现场抽取长度为8-16小节的乐谱视奏(爵士鼓视奏鼓谱)。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专业视唱练耳(A)主科考试范围[注:其中视唱占40%(120分)、练耳占60%(180分);视唱练耳主科成绩须达240分(满分为300分)]
(1)视唱:视谱即唱单旋律一条;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调号不少于三个升降号;自弹自唱);自备三声部曲调一条(考生自行抽签确定唱其中一个声部,弹奏另外两个声部)。
(2)练耳:单行谱表或钢琴谱表记录的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带变化音或含离调转调的单旋律和二声部旋律,旋律长度为乐段或单二部曲式;含离调或转调的四声部合唱织体和弦连接乐段。
其他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22):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作曲、视唱练耳)”、“录音艺术”、 “音乐学(理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考试类型1-7)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8-22)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和民族乐器研制各专业成绩认定关系为:凡参加了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任一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兼报钢琴调律专业;凡报考西洋弦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提琴制作专业;凡报考西洋管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管乐修造专业;凡报考民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民族乐器研制专业。